第178章(第1页)
回到房间,闭上双眼,全然没了一点睡意。
我长长叹了一口气,轻轻触摸着手腕上的伤。
隐隐的刺痛,无足轻重。
毕竟小时候受过的伤,如同家常便饭一样。
母亲不准我动手打人,所以只有自己被欺负的份。
经常会受伤回家,外婆看到我伤的时候,总会露出一脸心疼坏了的表情。
然后便会跑到楼下怒吼,“哪家的野孩子再敢欺负我家念念,下次我非打死他。”
其实她不骂还好,骂了以后他们欺负我更凶了。
不过被欺负也没多久,那些小屁孩再也没有再来欺负我。
也没有人再敢骂我小杂种了。
因为向伦会替我揍他们。
这小子比我小二岁,可是个子却长得挺别大。
但是却怎么吃也不胖,就是一直长个子。
搞得每次出去,别人都误会他是哥哥。
只不过说实话,向伦不学好,天天在外面打架惹事,其实有一部分的确是我的原因。
毕竟从小养成的恶习,一时半会改不了。
而且每次向伦打了架,鼻青脸肿的回了家,不仅不会被训,而且外婆还会给他做一顿他最爱吃的炖牛排。
这小子恨不得把自己的肚子给吃爆。
所以打架的次数从一周的一次变成了三次。
直到后来,他发现打架吃不到肉了,却也收不住自己见义勇为的个性了。
上初中一次,为了保护别人差一点被人砸到了脑袋。
要不是我及时出现,止不定变成白痴。
当然也是那一次,我才知道原来刀砍在身上是会流血的,流血过多人会没命的。